外币储蓄基础知识
一、外币储蓄存款为何有“乙种和丙种”之分?
答:外币储蓄根据存款人的不同身份分别设立“乙种”和“丙种”存款。
乙种存款的开户对象为: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外国人、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短期来华者、以及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驻华领事馆外籍人员、驻华代表机构外籍人员、在华外籍科技人员等。
丙种存款的开户对象为:中国境内居民,包括归侨、侨眷和港澳台同胞的家属。
二、现汇户和现钞户有何区别?
答:根据存款人所存外汇的不同性质分别开立“现汇户”和“现钞户”。
现汇户:指由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汇入的外汇转存的存款户。本息可以汇往境外,可以经银行汇买钞卖后支取外币现钞。
现钞户:居民手中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即可存入现钞户。本息可以支取外币现钞。如汇往境外,需经过钞买汇卖。
三、什么是钞汇折算业务?
答:钞汇折算业务是指在办理现汇存款(汇入款)提取外币现钞,或外币现钞(外币现钞存款)办理境外汇出业务时,必须经过汇卖钞卖或钞买汇卖的折算。
外币的钞汇折算是根据当日人民币对该币的牌价进行折算,办理汇买钞卖折算时应按“汇买价/钞卖价”进行,办理钞买汇卖折算时应按“钞买价/汇卖价”进行。
四、什么叫外汇汇率?
答:外汇汇率又称汇价或外汇行市,是指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或者是用一种货币表示另一种货币的价格。
确定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比率,首先要确定用哪个国家的货币作为标准,是以本国货币的价格表示外国货币的价格,还是以外国货币的价格表示本国货币的价格,这就是汇率的标价方法。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汇率的标价方法有两种: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我国汇率采用直接标价法。
五、什么是直接标价法?
答: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来计算出折合多少本国货币的标价方法。如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折算的本国货币数额增多,说明外币的汇率上涨,即表示外国货币币值上升,本国货币币值贬值;反之,相反。
六、什么是间接标价法?
答: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作为标准来计算出折合多少外国货币的标价方法。如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折算的外国货币数额增多,说明本国汇率上涨,即表示本国货币币值升值,外国货币币值贬值,反之,相反。
七、目前我行开办的外钞币种有几种?
答:有“美元”和“港币”两种。
八、外币储蓄存款的储种有哪些?
答:有定期和活期两种。
定期存款为记名式存单,分七天通知和整存整取;整存整取存期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两年五个档次。活期存款为存折户,可随时凭存折支取。
九、外币储蓄的起存金额是多少?
答:活期储蓄美元的起存金额为10元,港币为50元;定期储蓄美元的起存金额为20元,港币为100元。
十、外币储蓄是如何计息的?
答:活期存款按年计付利息,每年计息一次,12月20日为结息日,按当日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存款销户时,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结清。
计息公式:利息=利息积数之和×日利率
利息积数=存款余额×实存天数
定期存款以存入日利率计付利息;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照存入日利率计付利息不变。提前支取的存款,按支取日的活期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的存款,未提部分仍按原利率计息。提前支取部分按活期利率计付利息,提前支取只限一次。
计息公式=本金×利率×存期
十一、外币存款的挂失、止付、冻结等特殊业务的处理手续是否和本币一样?
答:是。操作程序与本币相同。
十二、外币储蓄存款的储户可以申办存款证明吗?
答:可以申办。操作程序与本币相同。授权标准:将外币折合成人民币后参照人民币的授权标准严格执行。
十三、不管何时存入的外币存款都可以划转到证券公司从事B股交易吗?
答:不是。人民银行有规定的划转资金的时间范围:
境内居民个人从事B股交易,在2001年6月1日前只允许使用在2001年2月19日(含2月19日,下同)前已经存入境内商业银行的现汇户和现钞户存款,不得使用外币现钞和其他外汇资金;境内居民个人2001年2月19日前已经存入境内商业银行,2001年2月19日后到期并转存的,可以作为从事B股交易的资金。2001年6月1日后,允许境内居民个人使用2001年2月19日后存入境内商业银行的的现汇存款和现钞存款以及从境外汇入的外汇资金从事B股交易,但仍不允许使用外币现钞。
十四、除美元和港币外其他币种的存款可以划转B股交易金吗?
答:可以。但在向B股资金账户划转之前需兑换成美元和港币。对于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等值外币需按银行当日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美元和港币,对于5万美元以上的等值外币,要按照实盘外汇买卖的牌价进行折算,折算后划至B股资金账户。划转时不再收取手续费。
十五、储蓄所如何办理B股资金的划转?
答:(一)储户需要办理B股外汇交易资金转账时,先将外汇存单按正常手续办理销户,由客户按照本息合计金额填写外汇进账单一式三联,进账单上需注明储户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在第一联上加盖业务公章退还储户,作为领取外汇进账凭证的临时收据。(必须向储户说明临时收据不是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B股资金账户的进账凭证)
(二)储蓄所以外汇存单(一联进账单作附件)和利息凭证作为借方记账凭证。
(三)储蓄所应在当天用内部往来划收报单(以另一联进账单作附件)将款项划往国际业务部会计柜。
(四)国际业务部会计柜根据报单金额收取手续费。收费标准千分之一。美元账户最低收取1美元,最高收取40美元。港币账户最低收取10元港币,最高收取300元港币。国际业务部扣除手续费后在按实际金额填写三联进账单将款项划到证券公司,其中一联进账单返回给储户,作为储户的进账依据。同时也将一联手续费收费凭证返回给储户。
(五)储蓄所每天送两次报单,时间分别是上午10:00和下午4:00,每次送报单时领取上次划款回单,并交给储户。
(六)每日营业终了前,储蓄必须将当日内部往来余额通过电话与国际部会计柜台核对。
十六、B股资金划转的手续费的收费标准各家商业银行是否一样?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01〗47号文规定从2001年3月9日起,中资各家商业银行B股资金划转手续费的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千分之一。美元账户最低收取1美元,最高收取40美元。港币账户最低收取10元港币,最高收取300元港币。
十七、储户开立B股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的程序如何走?
答:(一)储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原外币存款银行将其现汇存款和现钞存款划入证券经营机构在同城、同行的B股保证金账户,暂不允许跨行或异地划转外汇资金。银行应向储户出具进账凭证,并向证券经营机构出具对账单。
(二)储户凭本人的身份证明和本人的进账凭证到证券经营机构开立B股资金账户,开立B股资金账户的最低金额为等值1000美元。
(三)凭B股资金账户开户证明到该证券经营机构开立股票账户。
欧元的基本知识
十八、 首批加入欧元区的11个国家是哪些?
答:从1999年1月1日起,欧洲联盟的11个国家开始使用统一的货币――欧元。首批加入欧元区的11个国家是:德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荷兰、卢森堡、芬兰、比利时、爱尔兰、西班牙、和葡萄牙。
十九、欧元与原欧元区各国的货币(简称"原币")是如何兑换的?
答:欧洲中央银行在1999年1月1日零点,确定了欧元与原币之间的内部折算率,该内部折算率是固定不变的。内部折算率如下:
1欧元=40.3399比利时法郎
1欧元=166.386西班牙比塞塔
1欧元=0.787564爱尔兰镑
1欧元=40.3399卢森堡法郎
1欧元=13.7603奥地利先令
1欧元=1.95583德国马克
1欧元=6.55957法国法郎
1欧元=1936.27意大利里拉
1欧元=2.20371荷兰盾
1欧元=200.48葡萄牙挨斯库多
1欧元=5.94573芬兰马克
二十、 欧元发行现钞吗?
答:在1999年1月1日――2002年1月1日这段时期,欧元暂不发行现钞。在欧洲市场上流通的仍旧是欧元区国家的原币现钞,欧元主要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清算支付、股票债券发行中作为一种记账货币的形式存在。
从2002年1月1日起,欧洲中央银行开始发行欧元现钞,这时在欧洲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包括欧元现钞和欧元区国家的原币现钞。
从2002年7月1日起,欧元作为唯一的欧元区国家法定货币,欧元区国家的原币将退出货币流通体系,原币的持有者可在未来的10年内将原币兑换成欧元。
二十一、建行可以办理欧元的储蓄业务吗?
答:建行从1999年1月1日开始,全面增开了欧元及已入围欧元区国家的原币和英镑的储蓄存款业务。在欧元与原币并存的过渡期内,建行对欧元和欧元区国家原币的存款采取"不强破、不禁止"的原则,即根据内部折算率,可以选择欧元的形式存入银行,也可以选择原币的形式存入银行。